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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领导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成立复试录取督查巡视组,负责复试录取监督检查工作。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下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农村发展两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试分数线

1.学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确定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且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国家二区(B类)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此次复试环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农村发展专业且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国家二区(B类)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此次复试环节。

2.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共33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硕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含已推免研究生6人),农村发展专业专硕研究生招生计划13人。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30%,择优录取。

三、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等。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该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签字、盖单位党委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字、盖单位党委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签字、盖单位党委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参加复试的考生还应携带复试费用缴纳凭证。

10.复试期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地点见学院官网《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注: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政治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与本方案同步发出,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复试时间

定于2025330日—31日,进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资格审查时间

1330日上午800-1000

2)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弘文楼601

注:考生须持《准考证》入校。

3)复试联系方式

考生须在复试前2天添加辅助联系QQ群(通过1039428878获得QQ群号),到截止时间考生仍未添加,学院将电话通知考生添加),考生只需备注信息为“准考证号+姓名”,同时验证信息预留考生手机号、微信号、QQ号以及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每位考生须预留一位紧急联系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复试前后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详见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者名单》

2.复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复试笔试环节:330日上午10201220(复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330日下午14001600(加试科目1:中国近现代史)

330日下午16101810(加试科目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综合面试环节:331日上午830—晚上2030

2)农村发展专业

复试笔试环节:330日上午10101210(复试科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30日下午14001600(加试科目1:农村发展概论)

330日下午16101810(加试科目2:乡村振兴与实践)

综合面试环节:331日上午830—晚上2030

复试笔试、面试安排详见学院官网《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专业课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农村发展专业),主要考查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分值分别为100分,时长分别为120分钟,采用笔试形式(闭卷形式)进行。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同等学力、跨专业的考生需加试《中国近现代史》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分别为120分钟,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农村发展专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农村发展概论》与《乡村振兴与实践》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分别为120分钟,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形式)。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六、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为7日。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拟录取考生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学院官网查看导师信息,经过双向选择后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通知书

根据学校要求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熟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或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规范复试,诚信复试。考生须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取消拟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复试内容有关的言论。

八、监督与管理

1.考生认为招生学院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或对复试、调剂、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2.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1: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31-7679029

邮箱:573282980@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弘文楼502

部门2: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务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纪委委员)

电话:13609395716

邮箱:282199066@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弘文楼507室。

部门3: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6


附件:

1.《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者名单》

2.《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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