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安全、公平、科学规范做好我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6年生招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2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全面统筹、负责我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由学院纪委委员牵头成立督查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的监督检查。
3.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农村发展两个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成立材料审核小组,专门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等。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且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国家二区(B类)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此次复试环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农村发展专业且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国家二区(B类)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此次复试环节。
2.我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共31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硕研究生招生计划19人(含已推免研究生4人),农村发展专业专硕研究生招生计划1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硕、农村发展专业专硕均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以下简称免初试生),已按要求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免初试进入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我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
(2)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我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应初试加分政策审核通过名单之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9.参加复试的考生还应携带复试费用缴纳凭证。
10.复试期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
注: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我院招生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三)复试时间
我院定于2026年4月1日—2日,进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资格审查时间
(1)4月1日上午8:30—10:00
(2)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弘文楼601室
注:考生须持《准考证》入校。
(3)复试联系方式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须在复试前2天添加辅助联系QQ群(通过1094630354获得QQ群号),到截止时间考生仍未添加,学院将电话通知考生添加),考生只需备注信息为“准考证号+姓名”,同时验证信息预留考生手机号、微信号、QQ号以及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每位考生须预留一位紧急联系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复试前后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详见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者名单》。
2.复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复试笔试环节:4月1日上午10:10—12:10(复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4月1日下午14:00—16:00(加试科目1:中国近现代史)
4月1日下午16:10—18:10(加试科目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综合面试环节:4月2日上午8:30—下午20:30
(2)农村发展专业
复试笔试环节:4月1日上午10:10—12:10(复试科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4月1日下午14:00—16:00(加试科目1:农村发展概论)
4月1日下午16:10—18:10(加试科目2:乡村振兴与实践)
综合面试环节:4月2日上午8:30—下午20:30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农村发展专业),主要考查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分值分别为100分,时长分别为120分钟,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2)加试:以同等学力、跨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形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破格复试
我院原则上不做破格复试。
六、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为7日。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2.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符合免条件的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2.拟录取考生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学院官网查看导师信息,经过双向选择后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档案未调入学校的,不予入学报到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在学院主页公示各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汇总报送研究生院。考生可在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我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通知书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1.考生须及时查阅我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并按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复试内容有关的言论。
3.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文件执行。
八、监督与管理
1.考生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2.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1: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31-7679029
邮箱:573282980@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弘文楼502室
部门2: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6室
附件:
1.《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者名单》
甘肃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