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课程目标及要求
(一)总目标 :
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四有新人。围绕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培养学生的相关素质与能力。
(二)知识目标:
a.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法。
b.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三)能力目标:
“立志、树德、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做人。选择成才之路,做到德才兼备,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阐述表达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写作能力、社会调研能力,动手能力,力求全面发展。
(四)素质目标: 培养8种核心素质:
(1)遵纪守法意识
(2)诚信品质
(3)责任意识
(4)敬业精神
(5)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精神
(6)学习素质和能力
(7)人际交往素质和能力
(8)感恩意识